构建死刑错判的预防性诉讼机制——由聂树斌案的“假定”说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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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傅达林.构建死刑错判的预防性诉讼机制——由聂树斌案的“假定”说开[J].人权,2005(3):5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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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达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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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法官学院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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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孔寨村发生了一起强奸杀人案,石家庄液压件厂女工康某在独自骑车回家的路上被强奸后杀害。石家庄桥西公安分局接到报案后,开始立案侦查。一个月后,根据附近一位村民提供的线索,当时正在附近某技校加工厂打工的聂树斌被列为嫌疑人。随后,聂树斌被带回当地鹿泉镇派出所接受讯问。经过一个星期的突审,聂树斌在9月29日供述了拦路强奸杀人的罪行。1995年3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聂树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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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预防性诉讼机制 聂树斌案 死刑 《刑事诉讼法》 证据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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