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程序公正是万万不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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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励志.没有程序公正是万万不能的[J].特区法坛,2007(3):5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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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励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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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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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就是程序公正的重要价值所在。程度公正不仅是实体公正实现的前提和保障,而且本身也具有独立的价值。正当的法律程序,对于限制随意性、化解矛盾、缓解冲突、补救权利、防止权力滥用、树立政法队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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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程序公正 实体公正 法律程序 化解矛盾 权力滥用 队伍形象 应当 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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