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实践中情况说明之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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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蕾,刘佳.论司法实践中情况说明之运用[J].中国检察官,2012(10):2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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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蕾 刘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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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650034 2.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二处,10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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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本案情]被告人赵某于2008年2月至2010年11月期间,谎称其可帮助他人调入国家相关部门,私刻多家单位的印章,伪造劳动合同书、公函、报到通知、毕业证书等文件,以调动工作、分配住房、补交住房公积金、办理学历证明等各种名义,先后骗取十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400余万元,赃款大部分被挥霍。被害人报案后被告人赵某被抓获。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以及在案的证据法院判决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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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被告人 司法实践 侦查人员 案件事实 被害人 证据能力 工作说明 公安机关 证据形式 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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