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我国行政诉讼之调解制度 |
| |
引用本文: | 徐婷.建构我国行政诉讼之调解制度[J].法制与社会,2008(36). |
| |
作者姓名: | 徐婷 |
| |
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对于行政诉讼中是否适用调解的问题,大多数学者持否定态度,目前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时,很多法院都采取调解的手段促成原告撤诉或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有效降低了行政案件的信访投诉率,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我们应如何看待审判实践对理论提出的挑战?本文认为,必须对现有行政诉讼调解的立法进行反思,并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行政诉讼调解制度。
|
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 调解制度 有限调解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