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宪制、法律职业与主权者革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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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明.古代宪制、法律职业与主权者革命[J].中外法学,201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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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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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讲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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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被视作司法独立在西方世界确立的标志性事件之一学界长期以来存在一个法律人为争取独立而斗争的“英国故事”但对于17世纪英国司法史的分析却表明,传统的“宪政王义”和“职业王义”的解读都存在简单化的倾向,而忽视了这一历史进程背后的利益角逐与政治走向 这一时期法律职业阶层的分裂与斗争,都无法简单归因于道德或职业水准的高低,而更多来自于与现实政治冲突的纠缠;追求独立的过程本身存在着诸多“反独立”的悖论 光荣革命后法官独立的确立,深层动力来自于王权者的身份转换、政治决断与国家治理方式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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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独立 英国 革命 古代宪制 法律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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