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期待继承权人可对房屋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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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雄智.可期待继承权人可对房屋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J].人民司法,20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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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雄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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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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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号一审:(2010)大行初字第68号二审:(2011)一中行终字第744号【案情】原告:张素兰、张永华。被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第三人:高立健、张绍武。张绍安与第三人张绍武系兄弟关系,原告张素兰系张绍安和张绍武之姐,原告张永华系张素兰、张绍安及张绍武之侄女,原告张永华的父亲张绍宗系张绍安、张绍武和张素兰的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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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继承权 北京市 登记行为 自书遗嘱 行政诉讼 房屋抵押权 登记机构 原告资格 房屋所有权 房屋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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