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民救济有了新“章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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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爱东.灾民救济有了新“章法”[J].半月谈,2004(15):4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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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爱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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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每年都有一些地区发生洪涝、干旱、地震等自然灾害。灾情发生后,国家总是想方设法以最快速度把救灾款物送到灾民手中。救灾资金是灾民的“救命钱”。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地方政府或部门挪用、截留救灾款的情形时有发生。为杜绝这类问题,确实保障灾民的权益.即将出台的民政部灾民生活救济管理规程。对灾民救济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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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灾民 救济工作 救灾工作 应急资金 公开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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