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状、罪名的定义与分类新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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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希慧.罪状、罪名的定义与分类新论[J].法学评论,2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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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希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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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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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对罪状、罪名的定义与分类提出了新的见解。认为 ,罪状是指刑法分则罪刑式条文所描述的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根据描述方式的不同 ,可以将罪状分为叙明罪状、简单罪状、引证罪状和空白罪状 ;根据描述方式的单复 ,可以将罪状分为单一罪状和混合罪状。罪名是指高度概括类犯罪、亚类犯罪或者具体犯罪本质特征、对类犯罪、亚类犯罪或者具体犯罪的称谓。根据罪名所包含的内容的范围的大小 ,可分为类罪名、亚类罪名和具体罪名 ;根据罪名的法律效力 ,可分为立法罪名、司法罪名和具体罪名 ;根据所包含的犯罪行为的单复 ,可分为单一罪名和选择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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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罪状 罪名 定义 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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