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
引用本文:吴钰轩.论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J].法制与社会,2013(25):108-109.
作者姓名:吴钰轩
作者单位:河北省经贸大学
摘    要:在我国行政诉讼法中,抽象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抽象行政行为违法造成人民群众利益损害的案件屡见不鲜。鉴于抽象行政行为违法的社会危害性具有范围广、影响大的特点,本文认为抽象行政行为应当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受到法律的约束,赋予人民群众更多的行政诉讼救济权利。

关 键 词:行政诉讼  抽象行政行为  可诉性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