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某是否应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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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海,杨帆.对马某是否应从重处罚[J].中国检察官,2002(1):6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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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海 杨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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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吴江市人民检察院
(王海),江苏省吴江市人民检察院(杨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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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本案情] 2001年10月12日,马某对其未满十四周岁的外甥陈某称,邻居张某家中最近卖虾得款5000余元放在家中,要其想办法到张某家中将这些钱偷来,所得钱款二人均分。当晚,陈某乘张某家中无人之机,翻阳台进入张某家中,从衣橱内窃得人民币5200余元。窃后,陈某将5200元的一半分给马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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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从重处罚 盗窃罪 刑法 教唆犯 间接正犯 中国 案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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