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现场信息确定作案人的范围一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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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莫昕,伦伟军.利用现场信息确定作案人的范围一例[J].广东公安科技,2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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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莫昕 伦伟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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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肇庆市端州区公安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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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案例介绍2009年肇庆市端州区肇庆技师学院五楼电教室内的38台电脑的CPU及内存被人盗窃。勘查人员先是向肇庆技师学院保卫科了解案情,发现电教室的门没有上锁,进去检查发现里面的38台电脑的CPU及内存被人盗走。技术员接着对五楼的门口进行勘查,发现其不锈钢挂锁是被撬开的。接着技术人员对电教室的出入口进行确定,电教室为三扇门设计,第一扇门的圆球锁原封不动,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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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锁具 勘查 作案人 不锈钢 内存 确定 信息 现场 撬压痕迹 案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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