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五人上诉——《黑龙江林业警察被控伤害盗窃台前幕后》追踪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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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盛学友.一审判决五人上诉——《黑龙江林业警察被控伤害盗窃台前幕后》追踪报道[J].法律与生活,2012(20):3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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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盛学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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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法律与生活》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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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2年7月5日,黑龙江省苇河林业检察院以被告人张国峰、王宇涉嫌伤害罪,张国峰、隋永胜、高志永涉嫌盗窃罪,杨武彬、高玉君、随光滨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苇河林区基层法院提起公诉。8月13日、14日,苇河林区基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本刊2012年9月上半月刊以《黑龙江林业警察被控伤害盗窃台前幕后》为题对该案作了独家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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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黑龙江省 伤害罪 盗窃罪 追踪报道 林业 一审判决 警察 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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