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交叉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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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雪梅.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交叉问题探讨[J].四川审判,2002(6):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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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雪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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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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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从而解决一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行政诉讼的原、被告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地位不平等,是被管理者与管理者的关系,行政诉讼活动受行政诉讼法的调整和规范。而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争议的各种诉讼活动。民事诉讼的原、被告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民事诉讼活动受民事诉讼法的调整和规范。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是两种基本的诉讼形式,在通常情况下,它们相对独立,互不相关,各自依据不同的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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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 被告 当事人 依法 诉讼参加人 诉讼活动 民事活动 民事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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