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民可免费查阅红头文件拒查责任人将受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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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法制日报》2009年12月13日报道,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修改之后的《南昌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办法》。其中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免费查阅已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有义务提供本单位已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免费提供查阅本单位已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的,由本级政府或者上级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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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免费查阅 南昌市 红头文件 《法制日报》 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 市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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