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怎么惩治官员通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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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事美.古代怎么惩治官员通奸[J].廉政瞭望,2014(14):6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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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事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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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皇后通奸害死皇帝
通奸,古称“和奸”,早在汉代就有记载。据汉代墓葬出土的张家山竹简记载:“诸与人妻和奸,及其所与皆完为城旦舂。其吏也.以强奸论之。”普通人通奸,男女都要被罚千苦力,男的去修城,女的去捣米。如果是官员通奸,则按强奸罪论处。最残忍的,会直接没收男人的“作案工具”,也就是宫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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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通奸 官员 惩治 古代 汉代墓葬 作案工具 强奸罪 张家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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