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新规定让“老赖”无处遁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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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统计,2008~2012年全困法院执行终结的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案件中.70%以上的被执行人存在逃避、规避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长期以来,债务人欠债不还、不守信用、逃废债务、规避执行成为一种社会顽疾。为压缩恶意逃债者的生存空间,2013年7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该《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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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最高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 法院执行 逃废债务 人存在 债务人 逃避 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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