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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中的契约原因理论
引用本文:
许冶飞.罗马法中的契约原因理论[J].法制与社会,2010(32):295-295.
作者姓名:
许冶飞
作者单位:
摘 要:
罗马法的法律事实分为本意的法律事实与自愿的法律事实,本意的法律事实发生法律效果不需主体的任何意思,自愿的法律事实需要主体的意思但是主体的意思必须要与客观的条件相互竞合。前者相当于现代法律中所说的自然事实和事实行为,后者相当于表示行为。
关 键 词:
罗马法
契约理论
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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