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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无证驾驶造成的人身损害由谁赔偿
引用本文:车志平.被保险人无证驾驶造成的人身损害由谁赔偿[J].中国审判,2010(6):97-99.
作者姓名:车志平
作者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案情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当阳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当阳支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向灿 2006年11月3日,向灿为其所有的鄂ERC619号新大洲二轮摩托车在人保当阳支公司办理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单号为0660402891,

关 键 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人身损害  无证驾驶  被保险人  机动车交通事故  赔偿  责任强制保险  二轮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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