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公告送达在离婚案件中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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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玉燕.浅议公告送达在离婚案件中的适用[J].法制与社会,2012(2):119-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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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玉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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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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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离婚案件中会出现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无法送达文书的情况,法院通常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并通过缺席审理的方式结案.本文试从分析在离婚案件适用公告送达存在的不规范现象入手,阐述了完善离婚案件中公告送达方式的措施,并提出在离婚案件中要严格审查公告送达的适用条件,规范公告程序,并慎重适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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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离婚案件 公告送达 适用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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