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泳池溺亡,谁之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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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霍丹,王守金.男童泳池溺亡,谁之责?[J].公民导刊,2015(4):4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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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霍丹 王守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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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案情回放2013年8月13日,重庆又是高温天气,在重庆市铜梁区某小区游泳池里,一名小女孩扶着不锈钢扶手准备上岸,突然触电倒在了水里。紧接着水池中的一个小男孩身体突然僵直并沉了下去,岸上一位业主见状跳下去救人,也被电流击倒在水里……触电的小男孩叫刘梦(化名)。游泳池管理人员将其救起后立即送入铜梁区人民医院抢救,后紧急转入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住院治疗,但最终还是未能挽救刘梦的生命,9月4日,刘梦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铜梁县安监局和电力公司的技术人员对该小区游泳池漏电事故展开调查。调查发现,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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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刘梦 电力公司 铜梁 高温天气 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法 管理人员 死亡赔偿金 无过错责任原则 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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