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非法证据”程序中的律师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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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凡.“排除非法证据”程序中的律师职责[J].中国律师,2015(3):6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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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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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鑫诺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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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律师帮助被告人"排除非法证据"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辩护行为,在实践中难以奏效。一般律师都放弃这种辩护,只寄希望于办案人自我否定的证据辩护方式,即使提出了"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也只是尊重被告人的意愿而已。如何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辩护权利,在"排除非法证据"方面尽到刑辩律师的职责,仍然是个有探讨价值的问题。一、法定"排除非法证据"程序并未要求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承担举证责任(一)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的举证责任在公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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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法证据 举证责任 公诉机关 侦查人员 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 程序处理 侦查部门 证人证言 出庭作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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