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故意伤害(致死)罪与(间接)故意杀人罪的司法辨析
引用本文:季文生,朱士阔.故意伤害(致死)罪与(间接)故意杀人罪的司法辨析[J].中国检察官,2012(10):43-45.
作者姓名:季文生  朱士阔
作者单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300101
摘    要:一、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李某甲与被害人何某某系同村村民。2011年5月24日傍晚,李某甲与何某某发生口角。2011年5月25日凌晨2时许,李某甲与何某某在镇某环路上发生争执,进而相互厮打,李某甲持尖刀向何某某头部、胸部、臂部、腰腹部等部位捅刺数刀,后又抢得何某某所持木棍击打何某某。期间,李某甲之弟李某乙闻讯赶到现场,持自带木棍与李某甲一同无节制地殴打何某某头部和身体,致木棍断裂,何某某倒地不动。被害人何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诊断:

关 键 词:被害人  犯罪嫌疑人  故意杀人罪  故意伤害罪  行为人  致人死亡  失血性休克  无节制  多器官功能衰竭  腹部开放性损伤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