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网页快照的侵权责任再分析以最高院最新司法解释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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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建仓,郑域.强制网页快照的侵权责任再分析以最高院最新司法解释为中心[J].电子知识产权,2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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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建仓 郑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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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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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强制网页快照对被快照网页实质替代,且不适用默示许可,因其行为人的主观过错而致损害发生,应认定为侵权行为;强制网页快照影响被快照网页所有人及其用户对网页的正常使用,且不合理地导致被快照网页所有人商业利益的减损,符合侵权责任条件,应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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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快照 信息网络传播权 司法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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