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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发明导致公开使用——从一起专利权无效的裁决看美国法院对在先技术的严格掌控
引用本文:杨慧玫.演示发明导致公开使用——从一起专利权无效的裁决看美国法院对在先技术的严格掌控[J].电子知识产权,2002(9):35-36.
作者姓名:杨慧玫
摘    要:在遭遇到专利侵权的诉讼时,反诉专利权无效,是侵权人常用的法律武器。今年7月,美国上诉法院对一起诉专利权无效的纠纷的裁决,可以使我们看到美国法院对在先技术(prior an)的严格掌控。同样,专利制度所规定的时间上的限制,在我国也应;引起企业及发明人的重视。美国专利法规定有一年的宽限期(graceperiod),即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一年内公开使用或销售,不丧失新颖性。我国专利制度无此宽限期,但对在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参展、或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或未经同意被他人泄露的发明创造,则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

关 键 词:无效  专利权  美国法  法院  裁决  宽限期  公开  企业  国际展览会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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