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案件中威胁第三人行为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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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俊成,王志.套路贷案件中威胁第三人行为定性[J].中国检察官,2021(6):6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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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俊成 王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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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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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基本案情王某欠侯某债务无法偿还,双方未核对具体金额。为了继续经营,某日,王某欲向侯某借款200万元作为过桥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侯某同意,但是要求找一个有偿还能力的人做担保,王某让其岳父赵某担保。后侯某借给王某200万元,王某处理完银行贷款以后,立马将200万元还给了侯某并讲明所还款项为刚借的200万元过桥资金,侯某表面予以认可,但私自将还款算着王某偿还之前的债务予以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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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银行贷款 偿还能力 行为定性 过桥资金 债务 基本案情 套路贷 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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