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用刑事和解范围之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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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妮.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用刑事和解范围之探析[J].法律适用,2013(1):8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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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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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太原师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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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我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正,在增加的"特别程序"中,对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可以和解: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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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和解 未成年人犯罪 被害人 犯罪案件 未成年犯罪 刑事诉讼法 公诉案件 诉讼程序 回归社会 司法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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