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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刑法修正案(八)》看死刑存废
引用本文:贺雨佳.从《刑法修正案(八)》看死刑存废[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5):53-55.
作者姓名:贺雨佳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005
摘    要:2011年5月1日起,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不再判处死刑,我国死刑罪名由68个减至55个,占中国死刑罪名的近五分之一。《刑法修正案(八)》的这一修改引起了国内的热议,死刑又一次成为热点。从死刑的历史渊源与理论、死刑与经济型犯罪的关系、死刑保留的价值三个方面对死刑进行探讨。

关 键 词:死刑  报应论  经济型犯罪  死刑存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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