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避税 最终祸及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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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庄严.“阴阳合同”避税 最终祸及何人[J].法庭内外,2009(1):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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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庄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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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在二手房交易市场,当事人为了避税故意做低房款签订房地产买卖"阴阳合同"的情况屡见不鲜,而一旦产生争议双方都会依据对自己有利的合同来主张权利,且极易被欲违约一方利用,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最后守约方可能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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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解除合同 避税 阴阳 二手房交易市场 房地产买卖 主张权利 当事人 故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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