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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未还清 房屋归哪方?——兼评《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引用本文:王殿禄.贷款未还清 房屋归哪方?——兼评《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J].天津人大,2011(11):39-39.
作者姓名:王殿禄
作者单位:天津融汇律师事务所;
摘    要:张丽是一名上班族,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她与恋人经人介绍相识,很快便结婚了。由于张丽家境较好,在婚前就由张丽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全额30万元的房子,张丽在家人的资助下支付了1 0万元首付款,房产登记在张丽名下。

关 键 词:公积金贷款  第十条  法解释  房屋  婚姻  工资收入  房产登记  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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