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未还清 房屋归哪方?——兼评《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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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殿禄.贷款未还清 房屋归哪方?——兼评《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J].天津人大,2011(11):3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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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殿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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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融汇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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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张丽是一名上班族,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她与恋人经人介绍相识,很快便结婚了。由于张丽家境较好,在婚前就由张丽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全额30万元的房子,张丽在家人的资助下支付了1 0万元首付款,房产登记在张丽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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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积金贷款 第十条 法解释 房屋 婚姻 工资收入 房产登记 张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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