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理学和法哲学的关系——广狭义法理学论 |
| |
引用本文: | 尤俊意.论法理学和法哲学的关系——广狭义法理学论[J].政治与法律,2008(7). |
| |
作者姓名: | 尤俊意 |
| |
摘 要: | 目前国内外关于法理学与法哲学的关系的观点有五种:等同说、相近说、包含说、交叉说,并列说.需构建广义法理学或综合法理学的学科体系,以厘清法理学同法哲学的关系.广义法理学包含了指导性法理学、法哲学、法规范学、法社会学等;狭义法理学则不包括法哲学,二者互相并列.法理学与法哲学的研究对象虽互有交叉,但其研究的主要方面、着重点、研究角度和研究方法等各有不同.
|
关 键 词: | 法理学 法哲学 广义法理学 狭义法理学 法理学 法哲学 关系 研究方法 研究角度 重点 对象 狭义 法社会学 规范学 指导性 学科体系 综合 等同说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