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创业导师行动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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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政部4月9日发出通知,规范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分配秩序。通知明确,国有金融机构在清算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指税前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社会保险、各项福利等,下同)时,按不高于2007年度薪酬的90%的原则确定。在此基础上,2008年度业绩下降的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再下调1O%。对于2008年经营业绩降幅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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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管薪酬 分配秩序 财政部 高管人员薪酬 国有金融机构 经营业绩 绩效薪酬 社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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