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偷又伸“黑手” “进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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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岑群,许开踟.惯偷又伸“黑手” “进宫”[J].江淮法治,2013(4):3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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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岑群 许开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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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泾县一90后小伙,在刑满释放50天后趁人不备溜门入室,盗走现金2600元及价值168元手机一部。1月9日,泾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曹田(化名)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曹田15岁时便开始偷盗,曾被宣城市公安局决定收容教养1年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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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被告人 有期徒刑 盗窃罪 人民法院 收容教养 市公安局 手机 现金 罚金 并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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