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法学诠释中的“中华法系”——以产权与合约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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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苏基朗.现代法学诠释中的“中华法系”——以产权与合约为中心[J].法学,20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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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基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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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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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香港特区政府研究资助局划定拨款资助研究项目部分成果(项目编号:CUHK4020/02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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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们对“中华法系”的理解仍具有相当浓厚的自我肯定色彩。上世纪80年代,在“中华法系”诠释上的定位,存在着两种矛盾的取向:即当代中国法学理念结构与中国本土法律文化危机意识的矛盾,这对探索“中华法系”的学术议题产生一定的影响。而自90年代以来,对“中华法系”的定义理解已经开始了转变,各学者对中国民事法性质的看法,已显示出“中华法系”在民法方面的丰富内涵,这反映了中国法制史学术语境发生的变迁。今天,我们对“中华法系”的讨论,至少受到系统类型观、文化差异观、规范法学观、市场法学观、民族世界观等几种当代的思潮或意识所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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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法系 定义 民法 产权与合约 当代语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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