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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检察引入合议办案制度的思考
引用本文:张志平,欧亚.民事行政检察引入合议办案制度的思考[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2(5):61-64.
作者姓名:张志平  欧亚
作者单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张志平),华东政法学院(欧亚)
摘    要:民事行政检察一直沿袭刑事办案制度,缺乏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特征、属性的研究和认识,也无法律上的依据。民事行政检察的实质是履行抗诉权,抗诉的对象大都为法院合议的产物,因此民事行政检察应引进合议办案制度。

关 键 词:民事行政检察  合议办案  合理性  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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