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树立司法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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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建,顾旭芬.谈树立司法公信力[J].法制与社会,200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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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建 顾旭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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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江苏省铜山县人民检察院. 2. 江苏省铜山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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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结事了意即纠纷经司法机关最终裁决后,当事人各方均不再对此事有任何异议。本文指出要做到案结事了就要树立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公信力有两种途径:一是司法机关在处理纠纷时,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利益诉求,尽量让案件处理结果使当事人各方利益最大化,从而从实体上解决冲突;二是司法机关在处理纠纷时,司法人员通过正当的程序,运用法律知识、经验、素养、技巧等独立地做出裁判,裁判已经做出即产生既判力,任何人非因法定事由,不得"无理取闹",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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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案结事了 司法 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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