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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财产犯罪中对数额的认识错误
引用本文:罗翔.论财产犯罪中对数额的认识错误[J].法律适用,2009(2).
作者姓名:罗翔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基金项目: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宽严相济视野下的被害人承诺制度》的成果,项目编号:012340。
摘    要:一、问题的提出2008年7月,北京某家具公司员工韩某,在给客户送家具时,偷拿了客户放在桌子上的一枚卡地亚牌铂金镶钻戒指,经鉴定该戒指价值人民币11万余元。韩某后以盗窃罪被起诉,检察机关认为其属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起刑点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韩某虽然承认了盗窃行为,但却辩称自己误认为戒指价值不过千元左右,存在重大认识错误,不能完全

关 键 词:行为人  盗窃罪  规范性  构成要件  财产犯罪  描述性  认识错误  数额标准  数额较大  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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