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意不同型共同犯罪的定罪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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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和庆,刘静坤.犯意不同型共同犯罪的定罪量刑[J].人民司法,20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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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和庆 刘静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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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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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共犯是与单独犯相对应的概念。共同犯罪不一定要有相同的犯罪故意,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在不同的犯罪构成要件之间,具有同样性质并且相互重合的情形也能成立共同犯罪。对于此类共同犯罪,因各被告人的犯罪故意不同,应当根据相应的犯罪构成确定具体的罪名,行为人应该只就自己实施的行为及其结果承担责任。在共同犯罪中,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应当根据各共犯的行为及其结果和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确定相应的刑事责任,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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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为人 共同犯罪 被告人 刑事责任 暴力致人死亡 犯罪故意 故意杀人罪 被害人 部分犯罪共同说 犯罪构成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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