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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一般管辖与特殊管辖的冲突及其消解
引用本文:王次宝.民事一般管辖与特殊管辖的冲突及其消解[J].当代法学,2011(6):80-86.
作者姓名:王次宝
作者单位: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摘    要:一般管辖与特殊管辖是民事地域管辖制度中的一对基本概念。我国现行立法偏离了大陆法系国家一般管辖与特殊管辖二分制架构设计的初衷,结果导致管辖规定出现体系性缺陷并引发了一般管辖的"一般"与"例外"的冲突、一般管辖的例外规定与特殊管辖的冲突等逻辑性问题。只有转变我国的管辖立法理念,使一般管辖中不再包含例外情形,把一般管辖与特殊管辖定位为竞合适用关系,并适时建立保护性管辖,才能真正理顺一般管辖与特殊管辖的关系。

关 键 词:民事诉讼  地域管辖  一般管辖  特殊管辖  保护性管辖  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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