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速裁程序的法理思考与完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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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芳芳,赵琦铭.小额速裁程序的法理思考与完善建议[J].人民司法,2012(3):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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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芳芳 赵琦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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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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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1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90个基层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事实上,自2001年以来,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中提出"继续探索民事诉讼程序的简化形式,在民事简易程序的基础上建立速裁程序制度"之后,法院实务部门就对小额速裁给予了较多的关注,许多基层法院自行探索和尝试民事速裁程序,以提高司法效率。这次出台的《指导意见》规定了适用小额速裁程序的具体事项,规范统一了以前各地五花八门的做法,体现出理论研究的相关成果和实践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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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双方当事人 民事简易程序 程序法 指导意见 民事诉讼程序 普通程序 基层人民法院 非讼程序 司法改革 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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