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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认定——《泰囧》侵权案的法律分析
引用本文:闫茹冰,靳晓龙.论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认定——《泰囧》侵权案的法律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3(24):65-66.
作者姓名:闫茹冰  靳晓龙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法学院
摘    要:2013年年初,华旗影视以《人再囧途之泰囧》制作方光线传媒、光线影业等四家公司为被告,以被告共同参与制作的《人再囧途之泰囧》侵犯了原告作品《人在囧途》的著作权为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文结合案情,就影视作品名称相似、情节相似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影片宣传中的"搭便车"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问题进行了分析探究。

关 键 词:著作权  影视作品  作品名称  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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