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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盗窃行为入罪思考
引用本文:先懿.不动产盗窃行为入罪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5(4):81-82.
作者姓名:先懿
作者单位: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摘    要:刑法第264条明确规定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这里对“财物”一词的解释应该做文义解释.当前学界讨论的问题是这里的“财物”是否可以包含不动产,即不动产是否是盗窃罪的对象.本文结合理论和案例,从“犯罪是侵犯刑法保护的法益”这个论断出发认为不论从法学理论还是司法实践中,不动产理所应当的是盗窃罪的犯罪对象,盗窃不动产行为应当构为盗窃罪.

关 键 词:盗窃罪  占有  不动产  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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