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盗窃行为入罪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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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先懿.不动产盗窃行为入罪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5(4):8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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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先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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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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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第264条明确规定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这里对“财物”一词的解释应该做文义解释.当前学界讨论的问题是这里的“财物”是否可以包含不动产,即不动产是否是盗窃罪的对象.本文结合理论和案例,从“犯罪是侵犯刑法保护的法益”这个论断出发认为不论从法学理论还是司法实践中,不动产理所应当的是盗窃罪的犯罪对象,盗窃不动产行为应当构为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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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盗窃罪 占有 不动产 入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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