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者的权利 |
| |
引用本文: | 陈树艳.信访者的权利[J].法制与社会,2009(36). |
| |
作者姓名: | 陈树艳 |
| |
作者单位: | 河南商丘师范学院政治学与法学系 |
| |
摘 要: | 信访者又称上访者,有人称"刁民"."刁民"不是法学意义上的权利主体,是对于部分上访者充满感情色彩的歧视性称呼.本文指出公民上访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权利,不应当因为其行使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权而被称歧称"刁民",这种称呼本身就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公民上访表明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是社会民主法制状况良好的表现.
|
关 键 词: | 信访者 行为特点 合理性 合法性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