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害人权利保护研究 |
| |
引用本文: | 叶希希,夏银坚.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害人权利保护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1(12):255-256. |
| |
作者姓名: | 叶希希 夏银坚 |
| |
作者单位: | 叶希希(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夏银坚(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 |
摘 要: | 审判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害人权利实现的现状并不令人满意,一方面附带民事赔偿不到位,导致当事人上访、闹访的现象屡有发生;另一方面精神损害赔偿也存在差别待遇,各地法院不一致的做法严重影响了司法的权威。被害人权利保护存在困境,主要和司法环境的制约以及立法模式选择、制度设计等因素有关。本文认为,要加强被害人的权利保护,一是要适用先予执行措施,完善财产保全措施、轻罪和解制度和减刑、假释制度;二是要加强调解,建立量刑从轻幅度的考量标准;三是要从立法上明确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赔偿范围,明确未被刑事起诉的共同致害人的责任承担;四是要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
关 键 词: | 刑事附带民事 被害人权利 执行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