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中权力过度推进之危害及其防范——被害人保障维度的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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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阳.刑事和解中权力过度推进之危害及其防范——被害人保障维度的考量[J].法学评论,20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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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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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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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资助课题《交涉正义的价值与实践——和谐社会理念关照下的交涉性刑事司法》的阶段性成果,项目号为08CFX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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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被害人权益保障是刑事和解制度的核心价值。但刑事和解中权力的过度推进却使被害人再次被害。在我国的现实语境中,更应对此进行防范。和解程序设计中,应构建被害人与被告人自主沟通、商谈的程序空间,以此促成被害人对被告人谅解的达成;应有律师对贫困被害人进行法律援助;应设置被害人异议程序和申请撤销和解程序;对与和解相关的国家机关裁量权应严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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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和解 被害人 国家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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