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联邦反不正当竞争诉权的司法裁判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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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建宝.论美国联邦反不正当竞争诉权的司法裁判标准[J].知识产权,2015(2):7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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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建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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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国家科学技术部知识产权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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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名称:中国专利司法政策研究,编号:2014T7019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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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兰哈姆法》规定的反不正当竞争诉权,法院要判断原告的利益是否属于该法所保护的利益范围,同时也要判断原告的损害是否由被告违反该法的行为直接造成。法院适用"利益范围"标准和"近因"要件就能够确定哪些人享有反不正当竞争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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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正当竞争 诉权 兰哈姆法 利益范围 近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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