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职业填写不实保险公司能否降低理赔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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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钱军,张小平.投保人职业填写不实保险公司能否降低理赔级别[J].法庭内外,2012(3):3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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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军 张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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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常情形下,实行定额保费的商业意外伤害险理赔时,被保险人职业风险保费越高,则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金越低,但保险公司对职业风险级别未作说明和提示的另当别论。2011年12月14日,随着上诉期的过去,江苏省海安县法院审结了一起职业风险上升引发的保险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保险公司以投保时错填的低风险职业级别,向原告王某全额赔偿残疾保险金7500元、医疗费5000元、住院津贴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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