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抗诉程序的缺失与补救攻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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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燕.民事抗诉程序的缺失与补救攻略[J].人民司法,2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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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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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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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再审启动的途径仍然保留了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院长依职权再审、检察机关的抗诉再审三种渠道,在畅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同时,明确了检察机关抗诉的事由与当事人申请再审一致。对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除了民事诉讼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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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机关 双方当事人 抗诉程序 案外人 决定再审 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申请再审 民事抗诉案件 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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