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封存制度的实施及其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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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子敏,花秀骏.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封存制度的实施及其完善[J].人民司法,2012(23):2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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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子敏 花秀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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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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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前科记录封存制度,修正后的刑法第一百条第二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第一款)规定的报告义务。"但在司法实践中,这一法律原则还需要配套的法律实施细则来实施和完善,更需要司法实践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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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未成年人犯罪 前科消灭制度 封存 未成年犯罪 重新犯罪 刑法修正案 前科消除 司法实践 前科记录 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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