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政策在民族地区的适用——兼论国家法律政策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适用互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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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卫玮,杨平华,张学军.法律政策在民族地区的适用——兼论国家法律政策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适用互补[J].法制与社会,20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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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卫玮 杨平华 张学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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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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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甘肃省检察机关检察理论研究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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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少数民族习惯法在少数民族地区渗透于少数民族人民的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其特有方式调整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关系。这些习惯法有许多和国家法律政策存在一定的冲突,但又有着国家法律政策不可替代的作用。那么,如何发挥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作用,调节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关系,促进民族地区的社会和谐,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指出人民调解制度就为国家法律政策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冲突的相互协调找到了稳妥地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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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少数民族习惯法 法律政策 人民调解制度 适用互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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