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商标权与在先权利的权利冲突及协调——以“公平”、“效益”为视角
引用本文:郑曦.商标权与在先权利的权利冲突及协调——以“公平”、“效益”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0(29):100-101.
作者姓名:郑曦
作者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摘    要:关于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解决,无论是学术界的主流观点,还是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践,都强调以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作为解决冲突的首要原则。其实,知识产权的"无形性"这一重要特征决定了在后权利人即使尽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也可能进入在先权利人的权利范围,因此,在权利冲突的解决问题上不宜过分强调尊重在先权利。在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时,既要坚持尊重在先权利的原则,也应遵循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护在先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应对在后权利人的正当权益给予关注,否则,将可能导致实质上的不公平。本文将以一则案例为切入点,从"公平"、"效益"的角度出发,反思当今司法实践中解决权利冲突的"禁令救济"方式的缺陷,探讨如何建立公平解决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机制。

关 键 词:商标权  在先权利  权利冲突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